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公示150
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公示150
(公示期:2024-4-30至2024-5-30)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陈述材料。联系电话:0553-*******。
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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