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6 发布时间:2024/4/30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的委托,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二次)进行磋商采购,现就本项目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GDZBDL-2024-089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时间及媒体: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4年4月30日9点30分

磋商地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楼7会议室(郑州市北三环和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7楼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张舸、于立红、郭法荣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公交豫龙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南角公交公司院内

成交价:按照甲方指定的乘车点、乘车时间和路线,每台班车每天往返一趟950元。本租赁价格包括并不限于含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车辆折旧费、管理费、驾驶员薪资(含加班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二维/年检、利润、税金和班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法律补偿所有班车运营费用。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以成交标价为基数,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项目公示媒介及公示期: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九、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地 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安路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037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10楼招标代理事务部1010室

联系人:李树芳、王爱巧、郭滢滢、叶亚洲

电 话:0371-********183*****844

邮 箱:hngdzbdl@126.com

标签: 班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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