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D2WZ202310200003、D2WZ202310200006、D2WZ202310200010、D2WZ202310240006验收公示

关于梧州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D2WZ202310200003、D2WZ202310200006、D2WZ202310200010、D2WZ202310240006验收公示

一、信访件(受理编号:D2WZ202*****0002、D2WZ202*****0003、D2WZ202*****0006、D2WZ202*****0010、D2WZ202*****0006)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WZ202*****0002、D2WZ202*****0003、D2WZ202*****0006、D2WZ202*****0010、D2WZ202*****0006。“新兴二路50-2号大塘中山超市对面新明鸿烧腊店,楼上住户投诉该店每日制作熟食,油烟很大,气味很重。”“新兴二路50-2号大塘中山超市对面的烧腊店问题,投诉人表示楼上住户受到臭气的影响很大。”“新明鸿烧腊店臭味问题,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新兴二路50-2号,楼下新明宏熟食店发出难闻气味,影响楼上居民生活。”“楼下新明宏排放油烟情况严重,住在楼上的居民无法正常开窗开门。”

二、整改单位

牵头单位: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责任单位:长洲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2023年10月22日,长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到大塘市场新明宏烧腊店,处理油烟气味投诉问题。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能提供2022年5月的第三方油烟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结果合格。执法人员对其现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份,督促其与楼上住户协商,在店铺后街加装排烟管道,沿楼体向上实施高空排放,营业时能正常开启使用油烟净化器,并定时清洗。

(二)2023年10月26日,长洲区城管局领导带队,组织长洲区城管执法大队,到大塘市场新明宏油烟投诉问题现场复核整改情况,再次督促该店整改优化油烟排放方式,实施高空排放油烟,日常经营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

(三)2023年10月28日,长洲区城管局、城管大队检查组继续到大塘市场新明宏油烟投诉问题现场进行督促整改,现场发现商家已完成高空排放油烟管道安装,日常经营产生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后,通过该烟道在楼顶高空排放。检查组再次督促商家经营时正常开启使用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

(四)2024年3月10日,长洲区城管执法部门再次不定期巡查,商家能正常开启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同时提供了2023年12月15日委托第三方作出的油烟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并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清洗证明。

四、验收情况

2024年4月3日,我局组织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长洲区城市管理监督局、长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塘街道办、恒祥社区等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经核查,“新明宏”烧腊店已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实行高空排放,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证明,并表示会定期进行清洗。该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经参加验收的单位一致同意,原则上通过验收。

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通过验收的信访问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5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监督科(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6-1号,邮编:******),联系电话:*******。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4年4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标签: 生态环境 信访 督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