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验收公示

关于梧州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验收公示

一、信访件(受理编号:D2WZ202*****0002)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WZ202*****0002。龙圩区山水汇景小区楼下桂品汇饭店厨房油烟进行直排,没做任何处理,油烟味道非常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二、整改单位

牵头单位: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责任单位:龙圩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2023年11月1日,龙圩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到“桂品汇”饭店,处理油烟气味投诉问题。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已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器,能正常开启使用,饭店负责人反馈在日常经营时也正常开启使用。在饭店后厨发现,现场布置有规整的油烟管道和排风管道,厨房设备相对崭新,暂未发现较为明显的油烟污渍。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商家要严格按照油烟排放相关规定进行营业,营业时需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已开启及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做好清洗记录。

(二)2023年11月2日,龙圩区城管执法部门继续突击检查,发现该饭店能在营业期间正常开启使用油烟净化设备。

(三)2024年2月19日,龙圩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该饭店进行复查,发现商家能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了近期第三方烟机清洗服务的证明。

(四)2024年3月19日龙圩区城管执法部门再复查,商家能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

四、验收情况

2024年4月3日,我局组织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龙圩区城市管理监督局、龙圩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苍海社区等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经核查,“桂品汇”饭店已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商家提供了聘请第三方清洗公司清洁油烟净化设备的证明,商家表示一直都有定期清洗。该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经参加验收的单位一致同意,原则上通过验收。

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通过验收的信访问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4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监督科(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6-1号,邮编:******),联系电话:*******。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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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环境 信访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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