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长沙县黄兴镇治安巡防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长沙县黄兴镇治安巡防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长沙县黄兴镇治安巡防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3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正义之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黄兴镇治安巡防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县黄兴镇治安巡防服务外包项目 其他社会服务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壹拾陆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依据乙方中标金额,本合同为每年*******.00 元(大写:人民币玖佰壹拾陆万陆仟元整),含税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25 —— 2025-04-24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服务总期限为两年(2024年04月25日至2026年04月24日)。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一个服务年度,期限为2024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24日。服务费用分期支付。乙方若出现任何违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违约或赔偿。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2)采取按月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金额为******.33元(大写:柒拾陆万叁仟捌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如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治安、巡防服务等不足105个点位,且每9个点位配备不足1套交通配套服务,则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标准扣除相应费用。

(3)根据月考核结果,由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甲方付款流程进行支付。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长沙正义之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20*****0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巡防服务工作内容

(1)在甲方的指挥统筹下,协助派出所、交警中队、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管等部门开展治安巡逻、城市管理巡查、违建巡查等工作,协助甲方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收集服务辖区内社会治安信息、违法犯罪线索、影响市民生活的不安全因素,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3)协助甲方配合公安、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劝导,维护校园周边安全,治理校园周边秩序;

(4)协助甲方做好中大型会议和展会活动期间的周边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等会议会展活动保障工作;

(5)协助甲方警戒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群众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6)协助甲方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自然灾害、防电信诈骗等的宣传和日常巡查;

(7)积极协调政府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及时发现和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救助和引导,努力促进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8)协助甲方做好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等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9)协助做好甲方安排的其他社会综合维稳工作及其他工作。

5.2.2 巡防服务标准及要求

(1)乙方协助甲方治安巡逻、城市管理巡查、违建巡查等工作,预防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及时上报巡逻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不安全因素,预防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好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

(3)在上学、放学期间,乙方协助公安、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劝导,维护校园周边安全,治理校园周边秩序,防范学生伤害事件;保障学生家长安全出行及学校周边道路畅通;

(4)中大型会议和展会活动期间,乙方服从甲方的调遣及安排,协助甲方加强周边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巡防管控等保障工作,预防各类治安事件、各种纠纷的发生,保障会议和展会活动有序开展;

(5)协助甲方警戒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现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6)协助甲方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自然灾害、防电信诈骗等的宣传和日常巡查,降低人民群众财产受损风险,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7)乙方须服从甲方和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8)乙方应根据服务范围及区域特点科学设置网格点,并将网格设置情况报甲方审核,确保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巡查、治安巡防服务有序开展。

5.2.3巡防服务配备

(1)本项目所需社会综合治理巡查、治安巡防服务为105个网格点,应保证每个网格点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确保巡查管理到位;

(2)交通配套服务配置要求。

a每9个网格点配备不少于1套交通配套服务机动车辆,保障能及时到达服务现场,确保巡防服务有序开展;

b良好的机动性和通行能力,能够在复杂道路和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

c配备满足社会综合治理巡查、治安巡防等任务需要的设备和器材;

d车辆外观和涂装应符合政府形象和治安巡防工作的特点,易于识别和联系;

e车辆应包含卫星定位系统,满足甲方日常服务需求;

f响应国家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节约能源和降低运行成本。

5.2.4档案资料管理

(1)乙方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登记制度;巡防服务相关档案等资料,由乙方进行存档、保密,若资料发生泄露,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3)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整理巡防服务有关资料,且无条件移交甲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考核周期内乙方对项目的日常管理、服务完成情况评价(按月考核);

(2)按照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服务费用按月支付。甲方将严格按照《黄兴镇治安巡防服务外包考核标准》(附件一)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90分以上(含)】,按当月实际服务点位情况支付100%的服务费用;考核等次为良好【80分(含)至89分】,按当月实际服务点位情况支付90%的服务费用;考核等次为不合格【79分以下】,按当月实际服务点位情况支付80%的服务费用。一年之内出现三次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者不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制定巡防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乙方没有任何异议,且确保自觉遵照执行;

(2)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督导,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正确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必须服从;

(3)甲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乙方员工有不称职或违法违纪行为,或在工作过程中不服从安排,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乙方必须服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权根据巡防服务考核办法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评,并在支付服务费时将相应罚款直接扣除。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巡防服务内容配备相应的人员、交通配套服务及保障巡防服务正常开展所需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等,以保证巡防服务的顺利开展;

(2)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依法用工,所支付给巡防人员的月度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县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须与服务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保险。如服务期间发生任何纠纷及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4月2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期方式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一区52栋328号
法定代表人: 张韧 法定代表人: 尹华亮
委托代理人: 解帅 委托代理人: 周洲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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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黄兴巡防员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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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治安巡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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