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28破1号关于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书面债权核查及债权异议复核结果公示的公告

2023云28破1号关于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书面债权核查及债权异议复核结果公示的公告

关于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书面债权核查及债权异议复核结果公示的公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版纳中院)于2023年4月7日作出(2023)云2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江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为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7日通过“破易云”系统将《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表(一)》《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表(二)》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核查。核查期间,部分债权人及债务人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提出书面异议。管理人对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进行复核,已完成异议复核的债权编制《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异议复核表(二)》(以下简称《债权异议复核表(二)》)并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异议复核表(二)》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版纳中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债权异议复核表(二)》记载的债权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版纳中院对《债权异议复核表(二)》记载的债权裁定确认。

管理人继续对部分补充申报及暂缓确认的债权进行审查,已完成审查的债权编制《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表(三)》(以下简称《债权表(三)》),并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核查;因审计清查等原因尚未完成审查的债权,将另行编制债权表并另行提交债权人、债务人核查。

现将《债权表(三)》《债权异议复核表(二)》予以公示,各债权人和债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债权人和债务人可通过PC端(电脑)登陆“破易云”网站(https://zqr.poyiyun.com)或者通过手机端在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点击“案件资料”下载并核查《债权表(三)》《债权异议复核表(二)》。

各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三)》中记载债权有异议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通过“破易云”系统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异议成立的,管理人予以采纳;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复核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债权人、债务人未提出书面异议、提出书面异议后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或者管理人对异议不予解释或调整但异议人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债权表(三)》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版纳中院裁定确认。

若各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异议复核表(二)》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版纳中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债权异议复核表(二)》记载的债权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版纳中院对《债权异议复核表(二)》记载的债权裁定确认。

如对本次书面债权核查及债权异议复核有疑问的,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157*****059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昆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标签: 破产清算 债权 复核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