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中标结果

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中标结果


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企业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成交人:南方电网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18.6666万元。



公示期: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



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附件资料以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公示期内现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

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个人提出的,还须出示异议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说明,并附有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公园南路185号贵印恒力大厦5楼

联系人:刘兴元

联系电话:****-********

投诉邮箱:********0@qq.com

(三)异议的处理

采购人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将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将对采购方案进行修正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将论证意见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捏造事由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或异议人与本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提出的理由不具体,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列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取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其他厂商的商业秘密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超高压输电公司组织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活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

2016年6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高压 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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