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夏阁镇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未保站“三站合一”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巢湖市夏阁镇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未保站“三站合一”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夏阁镇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未保站“三站合一”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2024XGXJZC-001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5月6日
巢湖市夏阁镇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未保站“三站合一”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巢湖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伍万伍仟元整(¥:*****.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9*****0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鲁工
联系电话:173*****827
公示期: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招标
|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