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夏阁镇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未保站“三站合一”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巢湖市夏阁镇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未保站“三站合一”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夏阁镇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未保站“三站合一”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2024XGXJZC-001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5月6日

巢湖市夏阁镇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未保站“三站合一”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巢湖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伍万伍仟元整(¥:*****.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9*****0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鲁工

联系电话:173*****827

公示期: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居家养老服务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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