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潼湖基地三分场池塘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评标公示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潼湖基地三分场池塘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评标公示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潼湖基地三分场池塘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潼湖基地三分场池塘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潼湖基地三分场池塘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5-06 17:1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5-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 2024-05-06 17:05:33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0-******-04-01-******

投资项目名称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潼湖基地三分场池塘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潼湖基地三分场池塘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潼湖基地三分场池塘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426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15时30分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工程造价-土建工程-市政、工程造价-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污水、污泥处理工程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34家,分别是: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港建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3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清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 34 家投标单位通过电子清标评审。

3、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16家投标单位不通过初步评审,分别是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分别是:(1)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2)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3)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4)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5)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6)中交第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7)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8)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

(9)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

(10)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11)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12)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13)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1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15)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16)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

4、初步评审结果: 18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具体评分详见下表:

序号

投标人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其他因素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元)

总分

排名

1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2.5

15

15

53.87

********.66

96.37

1

2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1.02

15

15

54.57

********.17

95.59

2

3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1.32

15

15

54.07

********.62

95.39

3

4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0.13

15

15

54.67

********.37

94.80

4

5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59

15

14

54.42

********.94

94.01

5

6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87

15

15

53.83

********.84

93.70

6

7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1.10

14

15

53.46

********.26

93.56

7

8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1.54

11

15

54.16

********.9

91.70

8

9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9.75

15

11

54.54

********.32

90.29

9

10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10.43

13

12

53.83

********.01

90.26

10

11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9.62

15

15

54.49

********.02

86.11

11

12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0.63

6

7

54.62

********.57

78.25

12

13

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04

3

6

53.55

********.12

75.59

13

14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9.87

4

3

54.52

********.13

71.39

14

1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0.25

4

0

54.37

********.67

69.62

15

16

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28

3

0

53.36

********.37

65.64

16

17

福建兴港建工有限公司

8.95

2

0

54.26

********.68

65.21

17

18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4

2

0

52.72

********.5

63.66

18

二、评标结果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2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6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15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灯位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京1112015201533053】和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京建安B(2016)012426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编号:D111044715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340608190011082】项目专职安全员2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京建安C3(2021)0013261】【京建安C3(2022)0041751】;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均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人员。

业绩情况

儋州市排浦镇镇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7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15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高晓刚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晋1142014201404329】和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晋建安B(2015)200450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编号:D114063492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2020022906】;项目专职安全员2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晋建安C3(2022)3001520】【晋建安C3(2018)3014269】;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均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人员。

业绩情况

长治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第一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2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15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唐军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川1512015201413733】和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川建安B(2014)3005543】

业绩

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河染综合治理工程(沙田镇河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编号:D151064251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2023020541】;项目专职安全员2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川建安C3(2023)0079086】【川建安C3(2023)01476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均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人员。

业绩情况

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沙田镇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1701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

020-33970459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20-33970463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1701

公示开始时间

202456

公示结束日期

202451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3278475)。

招标人: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5月6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4-26
公示开始时间:2024-05-06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10
招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1).docx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1).docx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1).docx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升级改造 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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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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