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0110破2号关于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招募结果公示
2024黑0110破2号关于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招募结果公示
根据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翔公司”)申请,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0日裁定受理兆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4月3日指定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担任兆翔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聘审计机构,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关于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在规定的时间内只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一家报名,管理人根据竞聘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情况,经研究评判并向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报告,确定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负责兆翔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审计工作,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审计协议内容为准。各利益相关人,如对本次选聘工作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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