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东方新城二期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C地块项目永久用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YZ-GYLP23122601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1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东方新城二期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C地块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厦门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1.08259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福建省顺昌新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0.051855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福建南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3.070795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厦门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连宏达注册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闽2352008200922888;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顺昌新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魏蓓玲注册二
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闽2352019202005030;
中标候选人(福建南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国海注册一级建造
师(机电工程)闽135202020210173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厦门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顺昌新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福建南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厦门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1;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顺昌新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2;
中标候选人(福建南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3;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厦门供电公司(委托实施单位)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
联 系 人:洪宏
电 话:0592-22651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01
联 系 人: 小颜
电 话: 0592-2399398
电子邮件: fjyz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0D2、31A单元 邮编:361004
电话:0592-2399398 邮箱:fjyzzb@163.com
东方新城二期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C地块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东方新城二期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C地块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招标编号:FJYZ-
GYLP231226011)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
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示候
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部分投标人废标原因:无。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
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0D2、31A单元 邮编:361004
电话:0592-2399398 邮箱:fjyzzb@163.com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
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
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
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