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

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

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立项调整的复函,发改投〔2023〕437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BZ*****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

2.6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65.25亩,总建筑面积******.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用房、养老用房、配电房、开闭所、地下室等主体工程建设及配套室外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智能化、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本次招标内容为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2.7 项目投资估算:*****.69万元

2.8 计划服务期: 7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该工程的全过程检测服务(检测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完成止)工程延期不调整检测费用。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基坑变形观测、主体沉降观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幕墙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外道排检测,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39.74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要求。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试验检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 至2024年05月07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13楼

邮 编:******

联系人:廖熠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邮 编:******

联系人:孙运龙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0*****964*****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2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4-16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4-16
    0天0小时4分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B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开标日期:2024年05月07日

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东县撮镇镇新安社区燎原路西侧工大建科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肆拾叁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7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13楼

联系人: 廖熠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茹康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茹康,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5月07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9分5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5-07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5-07
    0天0小时9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第三方检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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