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园隧道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可园隧道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可园隧道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可园隧道工程勘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 2024-05-07 16:56:26
公告内容
可园隧道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可园隧道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

3、招标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可园隧道工程位于东莞市万江及莞城街道,为南北向过江交通性主干道,并兼顾服务“三江六岸”片区,以客运服务为主。研究范围以现状万江大桥为中心,起点位于万江街道,接莞穗路,终点位于莞城街道,接莞太路。全长约2.22公里,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主线设计时速60km/h,双向六车道,辅道设计车速为40km/h。隧道长度2030米,暗埋段长1740米,敞开段长290米。估算投资约32.2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6.78亿元。上述建设方案及工程规模为暂定,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勘、初测、物探外业工作、概算、BIM设计、三维动画、效果图、技术设计(如有)、专项设计(如有)等)送审稿20份;

2)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30天(日历日)内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含初勘、初测、物探外业工作、概算、BIM设计、三维动画、效果图、技术设计(如有)、专项设计(如有)等)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修编后30天(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详勘、定测等外业工作、预算(含清单预算、三级清单))送审稿20份;

4)施工图设计评审后,20天(日历日)内提交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详勘、定测等外业工作、预算(含清单预算、三级清单))20份;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所有结算完成为止。施工期暂定60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施工期时间结合各项目工期而定)。

6)除上述几点要求提交纸版设计成果外,设计人还要提交最终稿设计文件及预算(含清单预算)、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等的电子版,图纸要提供CAD(可修改、未锁定版本)和PDF电子版;

7)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全部存档图纸(包括地质勘察报告、最终稿设计文件)的光盘两张;

8)设计人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应为AUTOCAD文件,同时提供设计图纸PDF文件,造价文件必须提供造价主管部门可直接导入的文件格式。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投资金额:估算投资约32.2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6.78亿元。

9、招标范围:(1)里程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改路改河改渠等的勘察设计。

(2)里程范围内的电气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3)里程范围内的环保、水保及景观绿化(含景观给水、景观品质提升)的勘察设计。

(4)里程范围内的既有路面、桥涵检测及评估;既有公路结构物加固设计,既有公路相关结构物及交通设施拆除方案设计文件(含既有道路及各类结构物的文物考古调查与评价)。

(5)里程范围内的排水、照明、通讯等管线及设施迁改工程迁改设计(不含电力线迁改及国防、军用光缆迁改)。

(6)里程范围内的临时工程(施工便道便桥、保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辅道、人行道、地下管廊工程、地方连接道路、取弃土场工程、征地拆迁图编绘(含征地拆迁数量统计)等工程设计。

(7)协助发包人向相关部门报审两阶段设计,消防(若有)、防雷(若有)等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工作。

(8)项目设计过程以BIM为辅助设计、优化设计的手段、同时提供BIM模型、三维动画效果及平面效果图(含建设方案整体效果展示汇报视频,沿线景观、慢行系统、智慧交通设施、地下管线等效果图)。

(9)里程范围内的公共参与专题研究。

(10)里程范围内的征拆调查工作。

(11)上述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设计(如有)、专项设计(如有)、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文件、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

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11、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9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6人专家于2024年5月6日15:0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2024年05月06日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7家。通过系统辅助审查的投标单位共7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7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系统辅助审查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系统辅助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7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

6、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7份。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招标人将会议记录等资料密封。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9时30至2024年05月07日16时0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5)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5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6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7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1、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事由: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签名缺失,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否决投标的规定、5.4.6投标文件未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名的;

结论:作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处理。

2、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事由: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根招标文件第三章2.1.1、2.1.3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中勘察费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否决投标的规定、5.4.1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有效性审查或评定为不合格的;

结论:作不通过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处理。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若有)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技术建议书:3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1%~4%(区间差值以3至5个百分点为宜)),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0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分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8分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4分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4分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4分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2)

主要

人员

25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水下隧道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5分,最多加1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1)投标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或城市道路隧道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加3分,本项最高加6分。

(2)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省部级及以上发布的公路隧道或城市道路隧道类设计规范的,每项加4分,本项最高加4分。

注:①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②提供规范文本关键页扫描件(需体现规范名称、发布单位及主编或参编单位的信息)

本项累计得分最高10分,不重复加分,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基本要求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

业绩加分

10分

设计类似业绩:(6分)

(1)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过1项长度不小于800m的类似工程水下隧道设计业绩,每项加1.5分。本项最高加3分

(2)投标人完成过1项管幕法(管幕长度不小于100m)的公路隧道或城市道路隧道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加3分。本项最高加3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勘察业绩:(4分)

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隧道工程的勘察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拟承接勘察业务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4)

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

/分

履约情况

/分

/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 B 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商务评分(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或评委人数为5人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2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项第(2)、(3)、(4)目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3.6.2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2款: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6款:

3.9.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6否决投标条款:

(1)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1.4.3款、1.4.4款、1.12.2款、3.4款、3.5.9款、3.6.1款、3.7款、4.4款、5.2款、7.9.1款、10.9款中的否决条款;

(3)本评标办法否决条款;

(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备注:若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列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相应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3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60分)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10分)

综合得分
(100分)

排名

推荐中标候选人

1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2.47

42

9.99

74.46

5

/

2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97

60

9.99

91.96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3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60

60

9.90

93.5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4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6.65

60

9.97

96.62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5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2.08

37.5

/

/

/

作不通过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处理

6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1.94

55

9.95

86.89

4

/

7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

/

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5、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日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一、附件

详见各附表。

中标公示附件.pdf

标签: 勘察设计 隧道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