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操场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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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操场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JXHZ-041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操场建设项目:
中标人:汉中江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62.690000 万元
二、其他:
企业名称
工期(天) 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汉中江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5 4626890.23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汉中鑫成建筑有限公司 35 4629019.11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 4630679.68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 杨晓红 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
注册证号 陕 261080806753
公示时间 自 2024 年 05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0 日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
在 3 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向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
委令 11 号,2013 年 9 部委 23 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
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
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
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 11 号,2013 年 9 部委 23 号令修改)认
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纪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南郑区龙岗路
联 系 人:魏娟
电 话:0916-53731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 702
联 系 人: 张聪
电 话: 0916-2533998
电子邮件: 6455237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操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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