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海运运能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海运运能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HYZCG 2021-127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海运运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国际海运运能采购项目选择框架合作物流服务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SHYZCG 2021-127(代理机构内部 编号:
航线 | 目的港 |
中美线 | 美国纽约 |
中加线 | 加拿大温哥华 |
中欧线 | 荷兰鹿特丹 |
中澳线 | 澳大利亚悉尼 |
中新线 | 新西兰奥克兰 |
中日线 | 日本横滨 |
中以线 | 以色列海法 |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8000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2)
1)
2)
3)
注:请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对其发放招标文件
户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吴中支行
1)
2)
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吴中支行
账 号: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1.1 |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声明; 3、 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4、 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2. 投标声明: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四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四章) 5. 廉洁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 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付讫证明(格式见第四章) 7. 投标人资质文件(可包含以下内容)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 海关信用等级 c) 运输资质证书及相关的复印件 d)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他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 财务、信用状况 a) 财务状况表(格式见第四章) b)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c) 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基本存款帐户的资信等级证明) d)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new_index.html查询的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结果 9. 近3年内的类似运输服务业绩: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及结算 10. 必须能够完成全球货物运输任务或具有相对固定的货代合作伙伴;投标人需具有成熟的货物动态跟踪信息管理系统,须提供货物动态跟踪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其资质或能力的有效材料、航运或陆运合作伙伴协议或者合同。 11. 具有在招标人公司主营分布地提供报关、报检的能力,并有能提供证明其能力的有效材料,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12. 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由投标人的法律顾问或外部法律顾问单位出具的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供货履约服务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查询情况说明,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近3年发生的因走私违法等行为被海关处罚的记录;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走私等违法记录,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由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5年安全施工记录和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的情况说明。 15. 项目管理 a) 项目部的设立情况 b) 项目经理:年龄48岁及以下,学历本科及以上,职称是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身体健康无疾病。至少具有10年以上本行业从业经验,且最近三年(2018---2020 年)内有类似项目工作业绩情况(提供项目经理个人简历、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审核过的类似项目技术方案、与当前所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隶属关系的文件)。 c) 报关经理资质文件(具备10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报关工作经验,提供个人简历与当前所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等证明隶属关系的文件) d) 服务承诺及履约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组成、服务方案、响应时间的承诺等。 1) 16.商务响应书及偏离(格式见第四章) 2) 17.付款条件响应及偏离(对第五章合同模板中支付条件、支付进度的响应) 3) 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2、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要求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
13 | 投标报价 |
13.2 |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 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服务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招标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 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
14 | 投标货币 |
14.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5 | 投标保证金 |
15.1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选其下之一): 1)银行转账(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不接受个人电汇); 2)由一家信誉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有开立保函业务授权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四章)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电汇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字样。 |
16 | 投标有效期 |
16.1 | 投标有效期:180个日历日 |
17 |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7.1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应以Word文档编辑,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格式,U盘介质,随“投标基本文件”递交)。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页码清晰,不允许活页装订。 |
19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9.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邀请。 | |
22 | 开标 |
22.1 | 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见投标邀请。 |
合同交货期 | 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
合同签订 | 本项目签订合同甲方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付款方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有效期 | 合同期限一年,如合同到期之前一个月内,双方均书面确认,同一期限延长一年的,则期限延长一年。签约一家供应商,另备选一家供应商 |
质保金要求 | 根据招标人的合同条款要求 |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2 “
2.3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招标人。
2.4 “投标人
2.5 “最终用户”
2.6 “货物”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 合格的货物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其他要求详见
5、 投标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 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
13.8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招标人满意。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质量保证金;
4) 投标人采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4 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封装要求如下:
(
(
(
18.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8.3如果未按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2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
22、开标
22.1 招标
22.2 开标时,将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拆封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2.3 没有读出的上述
22.4 招标代理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评标原则
24.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1.3 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的,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25.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 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9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初步评审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应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 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投标函; (2)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必须签字和盖章。 |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本项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及购买招标文件时一致; (2)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3)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本项指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由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投标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的;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 (7)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或者接受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单位为本次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1)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重大的质量问题的; (13)重新招标后,原投标人在前次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4)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同一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 (3)投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书(函)、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或交货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其他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 (1) 投标范围的完整性是否完全响应服务范围 (2) 具有近三年同类项目的经验及实绩 (3) 具备国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 (4) 人员资质情况(需提供人员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5) 投标方是否存在重大不可接受的偏离项 |
其他不符合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情况 | 投标人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分 (10分) | 公司状况 | 企业财务能力综合评估、企业资信情况就、公司组织机构等进行评价 | 1 |
同类业绩 | 具有类似报关代理及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签字页,中标通知书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1000—3000万得0.5分,3000万以上得1分,最高分为4分。 如与以往有中国邮政相关报关代理及运输服务业绩的,招标人作为加分项视情况最高给3分。 | 7 | |
项目组织机构 | 设置人员齐全,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具有丰富得管理和经验得1分。设置不合理,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经验不足不得分 | 1 | |
付款方式、付款进度 | 满足支付要求和账期大于60天的得1分,满足支付要求和账期等于60天的得0.5分,不满足得0分。 | 1 | |
技术分 (30分) | 货代能力 | 具有长期(≥3年)直接合作的船公司及内陆运输服务公司的得2-3分,有合作得船公司及内陆运输服务公司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3 |
质量保证 | 已建立完善得质量保证体系,针对人员接口,单证检查、车辆、仓位安排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的1-2分,不完善或者质量措施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2 | |
服务方案 | 包括单证处理、报关、安排车辆、装卸车等服务内容,具有操作性和实施性得8-12分,操作性和实施性一般得4-7分,操作性和实施性较差得0-3分。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优势提供有操作性的可供招标人选择的优势项目及线路,招标人作为加分项视情况最高给3分。 | 15 | |
应急调整预案与响应 | 具有应急预案(包括天气突变情况,航道堵塞,航运事故,不可抗力发生),满足舱位量预定、地面服务要求、有全程信息跟踪系统并提供相关台账的得4-5分,响应措施一般得1-3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5 | |
安全防范措施 | 具有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得4-5分,防范措施一般得1-3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5 | |
价格分 (60分) | 价格分=(Pmin/P)×A,A为价格权重分;Pmi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进口占20分,出口占40分) | 60 | |
合计 | 100 |
28、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
28.2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
29.2
29.3
29.4
29.5
29.6
30.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
30.2 如
a) 授予合同
31、合同的授予标准
31.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1.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
32、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在收到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4、履约保证金
34.1 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的中标单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预算金额的1%提交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以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六、重新招标与不再招标
35.重新招标
35.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领购人不足三家的;
36.不再招标
36.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人被否决的,招标人有权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案。
第三章:合同草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条 工作规范和标准
(三)安排车辆:乙方完成订舱后根据配舱信息,按甲方要求安排车队和装箱时间。
(四)邮件装箱:乙方车队在约定的装箱时间(开船前
(五)单证制作:乙方在时效内与甲方办理单证书面交接手续并制作报关用的路单、配舱回单、车队进港装箱单、保险等单证。
(六)邮局报关:根据甲方提供的路单办理转关手续(上海邮局海关)。如在办理通关手续过程中遇到问题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港区报关:根据上海海关的邮件联系配合办法在相应港区海关(外高桥港区海关或洋山港区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完成海关放行。
(八)集装箱进港:按照港区开港时间和报关完成时间,集装箱进入外港或洋山港。
(九)现场配载:乙方将港区海关放行的单证送到相应码头(外港或洋山港)的配载室进行现场配载,完成码头放行。
(十)装船发运:港区根据船舶靠港情况进行装船发运。乙方实时关注装船进度情况,避免甩箱等情况发生。
(十一)信息跟踪:船离港后,乙方跟踪船舶到达目的港时间和对端邮政提箱、还空箱等信息。
(十二)乙方跟踪全环节信息,并制作日报表、周报表和月报表,第一时间将邮件动态告知甲方。
2.装箱:乙方应确保提取的空箱完整、干净,确保每个集装箱在规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箱,并协调车队做好交运邮件的装箱工作。充分利用集装箱空间,装载率达
第五条 运费结算
(一)本合同为单价合同,以承包商报的单价为准。国际海运出口服务外包单价:包含从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邮件起,到将邮件安全、准确交付目的港邮政、其代理人或指定的合作方并接收的全程所有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国内段和国际段海运运输费、订舱费、
航线 | 目的港 | 运价(元/箱) |
中美线 | 纽约(20’GP) | |
中美线 | 纽约(40’GP) | |
中欧线 | 鹿特丹(20’GP) | |
中欧线 | 鹿特丹(40’GP) | |
中加线 | 温哥华(20’GP) | |
中加线 | 温哥华(40’GP) | |
中澳线 | 悉尼(20’GP) | |
中澳线 | 悉尼(40’GP) | |
中新线 | 奥克兰(20’GP) | |
中新线 | 奥克兰(40’GP) | |
中日线 | 横滨(20’GP) | |
中日线 | 横滨(40’GP) | |
中以线 | 海法(20’GP) | |
中以线 | 海法(40’GP) |
(二)结算支付
海运运费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乙方于每月5日(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前将上月发生的业务应付运费清单发送给甲方,并在
(三)甲乙方账户信息
甲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提供业务需求、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及与完成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如有变动,应当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甲方对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工作的完成情况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甲方指定操作人员与乙方进行日常操作工作的联系;指定现场作业人员与乙方进行单证交接工作;指定核算人员与乙方进行结算费用的核对。
(五)甲方保证舱位预定数量的准确率,遇邮件量突发变化应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以便对舱位进行调整;保证装、拆箱时间的时效性,遇突发情况应及时与乙方沟通,以便安排运输车辆;保证装箱邮件的准确性,避免往返运输及重复拆、装箱。
(六)遇邮运业务调整变化,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尽早联系调整配合甲方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依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数量、时限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
(二)乙方指定专人全面负责与甲方的日常联系、业务协调、信息反馈、结算核对工作;安排经验丰富的报关报检人员办理出口报关、报检手续;确保装箱前能顺利提到集装箱空箱,协调放箱、提箱并安排乙方司机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箱。
(三)乙方确保提取的空箱完整、干净,并充分利用集装箱空间,装载率达100%。
(四)乙方出口承运责任自甲方指定地点交接签收邮件起到目的港邮政、其代理人或指定的合作方止,并提供进港信息供甲方备案。
(五)遇业务调整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未及时告知甲方造成总包邮件延误的,乙方将承担相关延误赔偿责任。
(六)乙方自接受甲方邮件起将邮件交给目的港邮政、其代理人或指定的合作方签字确认接收期间,对邮件安全负责,不得泄露相关邮件信息。
(七)在此期间,如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污染,乙方须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甲方,并书面详述丢失、损害或污染的相关细节。
(八)乙方承运的邮件,由于其不当操作或疏忽出现损毁、污染或丢失的,赔偿金额不超过邮联相关协议及规定的赔偿范围。
(九)乙方遇船期变更等非正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处理,做好业务变更、调整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
2.
3.
4.
(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根据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责任大小违约方应当支付
(四)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受到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证据或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附件:1.国际海运出口外包服务质量及考评标准
2.国际海运出口邮件操作主要流程
甲 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一:
3.提单签发:在提单指示信息提供完备情况下,船离港后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提单。违反规定的,实施经济考核
(三)信息反馈要求
1.启运信息:乙方应对完成配载装箱发运的邮件,生成启运信息,并在船离港后1天内向甲方反馈上述信息。违反规定的,实施经济考核
抵达、交邮信息:乙方根据提单上显示的收货人或通知人的联系方式直接发到货通知。违反规定的,实施经济考核100-500元。
2.异常信息反馈: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主动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甲方联络人,如未按时告知甲方,造成总包延误,依照延误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1)因船临时取消、机械故障、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邮件未能按计划发运;
(2)运输过程中发生邮件丢失、误发、损毁、污染、扣留等异常情况。
(四)地面服务要求
1.装箱:乙方应确保提取的空箱完整、干净,确保每个集装箱在规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箱,并协调车队做好交运邮件的装箱工作。充分利用集装箱空间,装载率达
2.邮件交接:乙方在接受需求方交发的邮件总包时,应确认邮袋外包装完好,符合邮件运输要求。所接收邮件总包数量与路单一致。违反规定的,实施经济考核
3.售后服务要求:乙方应跟踪集装箱运输动态,负责接受甲方提出的各类邮件运输状况查询,并在发起查询之日
(五)邮件安全
乙方自接受邮件起到目的港邮政、其代理人或指定的合作方为止,对整个运输过程中的邮件安全负责。在此期间,如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污染,乙方须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需求方,并书面详述丢失、损害或污染的相关细节。违反规定的,实施经济考核
(六)报关
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正确路单按时在邮局海关和各港区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确保如实申报,不得发生损害甲方品牌的情形。如在办理通关手续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第一时间以告知甲方。违反规定的,实施经济考核
(七)邮件时限
甲方按预定舱位航次交付邮件,如乙方在运输过程由于非不可抗力造成邮件延误、损毁、丢失的,甲方受到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进行承担。如造成影响运行指标等重大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加考核。
附件二: 国际
1.装箱计划:交换站根据邮件量情况向代理公司提出订舱路向、集装箱箱量等订舱计划。
2.预订舱位:通过订舱代理向船公司订具体日期的舱位。
3.安排车辆:代理公司完成订舱后根据船公司的配舱信息按合同约定安排车队和装箱时间。
4.邮件装箱:车队在约定的装箱时间(开船前6天左右)到航飞路
5.单证制作:制作报关用的路单、配舱回单、车队进港装箱单、保险等单证。
6.邮局报关:根据交换站提供的路单办理转关手续(上海邮局海关)。
7.港区报关:根据上海海关的邮件联系配合办法在相应港区海关(外高桥港区海关或洋山港区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完成海关放行。
8.集装箱进港:按照港区开港时间和报关完成时间,集装箱进入外港或洋山港。
9.现场配载:将港区海关放行的单证送到相应码头(外港或洋山港)的配载室进行现场配载,完成码头放行。
10.装船发运:港区根据船舶靠港情况进行装船发运。代理实时关注装船进度情况,避免甩箱等情况发生。
11.信息跟踪:船开后代理公司跟踪船舶到目的港时间和对端邮政提
箱、还空箱信息。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条工作规范和标准
(1)整理单证:甲方与乙方在时效内办理单证书面交接手续,整理甲方提供的国外路单、提单、到货通知书、国内路单等有关单证;按照提单上收货通知人的要求,收到到货通知单、电放提货单等单证的一方需及时告知另一方并进行核对,确保双方的信息同步、一致。
(2)邮局报关:船靠上海港前1-2个工作日,乙方安排向上海邮局海关申报,如在办理通关手续过程中遇到问题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进口换单:乙方整理换单资料,查询换单时间和安排换单,在接到各类通知后须在船到港前将各类手续办理完备,船到港后即刻办理通关手续。
(4)港区报关:乙方寄送报关报检资料,安排报关公司到口岸海关报关报检。
(5)安排车辆:乙方网上查询放行信息,海关放行后,寄送正本提货单给车队。次日上午通知甲方安排拆箱计划。
(6)提箱拆箱: 乙方车队按照甲方的拆箱计划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的海关监管地点拆箱。进口集装箱到达国际邮件处理场地后与甲方办理交接签收手续,注明接收时间。
(7)防控防疫: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乙方车队配合甲方做好对高风险国家非冷链集装箱流向处置登记管理工作。
(8)后续跟踪:乙方车队将邮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应将空集装箱及时归还至船务公司,以免产生相关费用。
(9)相应方跟踪全环节信息,并制作日报表、周报表和月报表,第一时间将邮件动态告知甲方。
1.乙方至甲方指定地点拿取路单后,必须在当日完成邮局海关的报关手续,确保邮局海关加盖验讫章的时间与国内路单上的交接日戳时间一致。
2.乙方在办理通关手续过程中遇到问题须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乙双方收到到货通知单、电放提货单等单证时,要及时告知另一方收到的单证情况。双方应进行信息核对,确保双方的信息同步、一致。
2.乙方接到到货通知书等信息后,应立即上网查询承运该批邮件的轮船实际到港时间,做好相关记录,并主动告知甲方,及时跟踪集装箱到港的提邮操作状态。
3.乙方收到进口集装箱相关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书面提供每个到港进口集装箱的免租期限。
4.甲乙双方收到各类单证后须通过系统查询、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无缝对接,实时监控进口海运集装箱的提邮处理情况,避免因信息不一致形成的邮件集装箱滞港情况。
5.如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出现
(三)办理手续
1.乙方在接到各类通知后须在船到港前将各类手续办理完备,船到港后即刻办理通关手续。
2.船到港后乙方须在
3.在此期间如出现异常问题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乙方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四)产生费用
1.乙方在办理各类手续中如出现异常费用须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乙方如发现即将产生滞港等费用的情况,须在产生费用前
(五)提货安排
1.乙方须在办理完成报关手续的次日上午将“进口集装箱货物提货单”交甲方,完成加盖“收货人章”的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的提箱指令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送达地、第三方堆场存放等要求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随意将港区内提出的集装箱邮件堆放入未经海关备案同意的地点内。第三方堆场应装有符合海关监管场地要求的设施,确保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和邮件安全。
4.乙方提箱后应及时至邮局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告知海运进口集装箱的提邮状态。
(六)邮件交接
1.进口集装箱送达国际邮件处理场地后,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集装箱签收手续,注明集装箱接收时间和空箱交接时间。
2.乙方送完邮件后应将空集装箱及时归还至船务公司,以免产生滞箱费用。
(七)其他
1.甲乙双方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处理、操作集装箱邮件,确保有序受控、沟通顺畅。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具体业务环节问题应与甲方及时保持沟通、处理,并做好记录。
3.乙方要对上海口岸进口的海运邮件集装箱情况作全程跟踪,每日制作“国际海运进口集装箱邮件统计表”,并由甲方负责核对信息。
4.乙方应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及时主动预告即将产生的各类费用情况和收费规定。
第五条运费结算
(一)
单位:元
费用 | 外高桥单箱20’GP | 外高桥单箱40’GP | 洋山单箱20’GP | 洋山单箱40’GP | 散货 |
单价(不含税) | 单价(不含税) | 单价(不含税) | 单价(不含税) | 单价(不含税) | |
代理报关费 | |||||
检验检疫费 | |||||
进口换单费 | |||||
海关监管车包干拖车费(各港区至邮件操作场地沪太路841号) | |||||
港建港杂费 | |||||
还箱费 | |||||
超期费 | |||||
过夜压车费 | |||||
待时费(超八小时) | |||||
相关操作费 | |||||
增值税税率(%) | |||||
含税总费用 |
(二)结算支付
海运运费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乙方于每月5日(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前将上月发生的业务应付运费清单发送给甲方,并在
(三)甲乙方账户信息
甲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提供业务需求、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及与完成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如有变动,应当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甲方对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工作的完成情况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甲方指定人员与乙方进行日常操作工作的联系;指定现场作业人员与乙方进行单证交接工作;指定核算人员与乙方进行结算费用的核对。
(六)遇邮运业务调整变化,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尽早联系调整配合甲方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依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数量、时限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
(三)乙方确保第一时间完成口岸报关报检工作,安排丰富的报关报检人员换单,会同甲方办理进口邮件报关、报检手续。
(七)乙方负责跟踪进口重箱返空、拆提箱的时间及安排拆空箱的疏港时间,确保空箱的整洁性并让甲方验收、签单。
(九)乙方从所有国际海运航线的邮件口岸进口提邮起,到将邮件安全、准确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并接收期间,对邮件安全负责,不得泄露相关邮件信息。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
2.
3.
4.
(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根据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责任大小违约方应当支付
(四)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受到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证据或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附件:国际海运进口外包服务质量及考评标准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 国际海运进口外包服务质量及考评标
(三)办理手续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8.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列明大小写) (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 报价有效期 | 备注 |
进口项目 | ||||
出口项目 | ||||
总价 |
投标人代表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7.
、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航线 | 目的港 | 预计运量(吨) | 集装箱规格 20’GP | 集装箱规格40’GP | 总单价(含保险) | 总价(不含税) |
1 | 中美线 | 美国纽约 | 886 | ||||
2 | 中加线 | 加拿大温哥华 | 618 | ||||
3 | 中欧线 | 荷兰鹿特丹 | 862 | ||||
4 | 中澳线 | 澳大利亚悉尼 | 4033 | ||||
5 | 中新线 | 新西兰奥克兰 | 72 | ||||
6 | 中日线 | 日本横滨 | 855 | ||||
7 | 中以线 | 以色列海法 | 200 | ||||
8 | 税金 | 增值税税率 | |||||
9 | 总价(含税) |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 | 外高桥单箱20’GP | 外高桥单箱40’GP | 小计 (不含税) | 备注 | |||||
单价(不含税) | 预估数量(箱) | 总价(不含税) | 单价(不含税) | 预估数量(箱) | 总价(不含税) | ||||
代理报关费 | 52 | 930 | |||||||
检验检疫费 | 52 | 930 | |||||||
进口换单费 | 52 | 930 | |||||||
海关监管车包干拖车费(各港区至邮件操作场地沪太路841号) | 52 | 930 | |||||||
港建港杂费 | 52 | 930 | |||||||
还箱费 | 52 | 930 | |||||||
超期费 | 52 | 930 | |||||||
过夜压车费 | 52 | 930 | |||||||
待时费(超八小时) | 52 | 930 | |||||||
相关操作费 | 52 | 930 | |||||||
费用 | 洋山单箱20’GP | 洋山单箱40’GP | 小计(不含税) | 备注 | |||||
单价(不含税) | 预估数量(箱) | 总价(不含税) | 单价(不含税) | 预估数量(箱) | 总价(不含税) | ||||
代理报关费 | 6 | 186 | |||||||
检验检疫费 | 6 | 186 | |||||||
进口换单费 | 6 | 186 | |||||||
海关监管车包干拖车费(各港区至邮件操作场地沪太路841号) | 6 | 186 | |||||||
港建港杂费 | 6 | 186 | |||||||
还箱费 | 6 | 186 | |||||||
超期费 | 6 | 186 | |||||||
过夜压车费 | 6 | 186 | |||||||
待时费(超八小时 | 6 | 186 | |||||||
相关操作费 | 6 | 186 | |||||||
费用 | 散货 | 小计(不含税) | 备注 | ||||||
单价(不含税) | 预估数量(箱) | ||||||||
代理报关费 | 64 | ||||||||
检验检疫费 | 64 | ||||||||
进口换单费 | 64 | ||||||||
海关监管车包干拖车费(各港区至邮件操作场地沪太路841号) | 64 | ||||||||
港建港杂费 | 64 | ||||||||
还箱费 | 64 | ||||||||
超期费 | 64 | ||||||||
过夜压车费 | 64 | ||||||||
待时费(超八小时 | 64 | ||||||||
相关操作费 | 64 | ||||||||
增值税税率(%) | |||||||||
所有费用总价(含税)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
6.本表中集装箱数量主要以40’GP为主,占比
3、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我方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
邮政编码:
电
标保函
编号:XXXXXXXXXXX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在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或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投标须知的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或
违反招标文件中其它投标相关规定。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保函申请人和招标人均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前终止有效期时除外,而相关索款要求书也应在有效期终止前送达本行。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 月
廉洁承诺书
1
2
3
4
5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近三年(2018-2020)财务状况表
财务情况数据 | |||||
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 净资产收益率 (%)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现金净流入 (万元) |
2018 | |||||
2019 | |||||
2020 |
相关公式:
1) 资产负债率
2) 流动比率
3) 速动比率
4) 净资产收益率
5)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
6) 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
7) 平均净资产
8) 净资产
9)
(注:除上表外,还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且应确保清晰可读。)
6、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7、投标人近3个月内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近三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客户名称 | 项目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6、投标人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
9、企业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0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11、海运运营团队组成
(需附项目组主要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12、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13、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注: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招标编号:
1、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2、技术服务需求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如实
4、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项目执行,可提供的优惠政策和优惠线路建议
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航线 | 目的港 | 预计运量(吨) |
中美线 | 美国纽约 | |
中加线 | 加拿大温哥华 | 618 |
中欧线 | 荷兰鹿特丹 | 862 |
中澳线 | 澳大利亚悉尼 | 4033 |
中新线 | 新西兰奥克兰 | 72 |
中日线 | 日本横滨 | 855 |
中以线 | 以色列海法 | (新线路) |
1.国际海运出口服务外包报价:包含从国际业务分公司指定的地点接受邮件起,到将邮件安全、准确交付目的港邮政、其代理人或指定的合作方并接收的全程所有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国内段和国际段海运运输费、订舱费、
2.国际海运进口服务外包报价:包含从所有国际海运航线的邮件口岸进口提邮起,到将邮件安全、准确交付国际业务分公司指定地点并接收的全程所有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进口报关报检费、进口换单费、拖车费、港建费、港杂费、还箱费、超期费、待时费、集卡运输费以及相关操作费。除此之外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
1.装箱计划:需求方根据邮件量情况向响应方提出订舱路向、集装箱箱量等订舱计划。
2.预订舱位:响应方根据需求方订舱要求提供具体订舱日期的舱位,必须按照需求方的用箱需求,按时提供集装箱箱数,确保邮件发运时限。
3.安排车辆:响应方完成订舱后根据配舱信息,按需求方要求安排车队和装箱时间。
4.邮件装箱:响应方车队在约定的装箱时间(开船前
5.单证制作:响应方在时效内与需求方办理单证书面交接手续并制作报关用的路单、配舱回单、车队进港装箱单、保险等单证。
6.邮局报关:根据需求方提供的路单办理转关手续(上海邮局海关)。如在办理通关手续过程中遇到问题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求方。
7.港区报关:根据上海海关的邮件联系配合办法在相应港区海关(外高桥港区海关或洋山港区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完成海关放行。
8.集装箱进港:按照港区开港时间和报关完成时间,集装箱进入外港或洋山港。
9.现场配载:响应方将港区海关放行的单证送到相应码头(外港或洋山港)的配载室进行现场配载,完成码头放行。
10.装船发运:港区根据船舶靠港情况进行装船发运。响应方实时关注装船进度情况,避免甩箱等情况发生。
11.信息跟踪:船离港后,响应方跟踪船舶到达目的港时间和对端邮政提箱、还空箱等信息。
12.响应方跟踪全环节信息,并制作日报表、周报表和月报表,第一时间将邮件动态告知需求方。
(二)国际海运进口
1.整理单证:响应方与需求方在时效内办理单证书面交接手续,整理需求方提供的国外路单、提单、到货通知书、国内路单等有关单证;按照提单上收货通知人的要求,收到到货通知单、电放提货单等单证的一方需及时告知另一方并进行核对,确保双方的信息同步、一致。
2.邮局报关:船靠上海港前1-2个工作日,响应方安排向上海邮局海关申报,如在办理通关手续过程中遇到问题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求方。
3.进口换单:响应方整理换单资料,查询换单时间和安排换单,在接到各类通知后须在船到港前将各类手续办理完备,船到港后即刻办理通关手续。
4.港区报关:响应方寄送报关报检资料,安排报关公司到口岸海关报关报检。
5.安排车辆:响应方网上查询放行信息,海关放行后,寄送正本提货单给车队。次日上午通知需求方安排拆箱计划。
6.提箱拆箱: 响应方车队按照需求方的拆箱计划到港区提箱至需求方指定的海关监管地点拆箱。进口集装箱到达国际邮件处理场地后与需求方办理交接签收手续,注明接收时间。
7.防控防疫: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响应方车队配合需求方做好对高风险国家非冷链集装箱流向处置登记管理工作。
8.后续跟踪:响应方车队将邮件运送至需求方指定地点后应将空集装箱及时归还至船务公司,以免产生相关费用。
9.响应方跟踪全环节信息,并制作日报表、周报表和月报表,第一时间将邮件动态告知需求方。
(一)国际海运出口
(2)装箱:响应方应确保提取的空箱完整、干净,确保每个集装箱在规定时间到达需求方指定地点装箱,并协调车队做好交运邮件的装箱工作。充分利用集装箱空间,装载率达
(
(
(
(
(
(
(
3.办理手续
(
(
(
4.产生费用
(
(
5.提货安排
(
(
(
(
6.邮件交接
(
(
7.其他
(
(
(
(
标签: 国际海运运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