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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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5-08 至 2024-05-09
撰写单位: 辽宁鸿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康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华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西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1,528,960(元)

评审总得分:96(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4号(8-19)

中标(成交)金额:285,500(元)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一包

货物类

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A********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品牌:海康威视、通达海等

规格型号:DS-2CD7A8TDL-XZS(2.8-12mm)(D)、电子质证系统软件V1.0等

数量:1

单价(元):*******.00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货物类

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A********其他信息化设备)

品牌:富士施乐

规格型号:ApeosC4570

数量:1

单价(元):******.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亚娟、张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一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价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934.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价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7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153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B5号楼102网点           

联系方式:176*****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健           

电 话:176*****5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4.19-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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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鸿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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