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洪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龙洪路16号 | 568,000.00元 |
合同包1(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成都市洪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服务标准 | 568,000.00 |
吕腾飞(采购人代表)、冯占林、王跃刚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3、服务范围:★1、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17台车(其中必须包含执法用拖车1台;巡逻、执法用面包车、多用途货车各3台;越野车1台;其余为小型轿车。其中新能源车不低于40%)等服务范围;4、服务要求:1、具有素质过硬、经验丰富、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管理、技术、服务团队。并设置7×24小时的售后服务联系电话。2、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非事故车、非盗抢骗车;车辆车容车貌状况良好,车身无刮痕,漆面完整无掉落等服务要求;5、服务标准:供应商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保证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若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服务标准。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均安路1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写字楼11层1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28-********
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
标签: 人民政府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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