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二、项目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华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西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1,528,960(元)
评审总得分:96(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4号(8-19)
中标(成交)金额:285,500(元)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一包
货物类
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A********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品牌:海康威视、通达海等
规格型号:DS-2CD7A8TDL-XZS(2.8-12mm)(D)、电子质证系统软件V1.0等
数量:1
单价(元):*******.00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货物类
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A********其他信息化设备)
品牌:富士施乐
规格型号:ApeosC4570
数量:1
单价(元):******.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亚娟、张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一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价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934.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人民法庭五化达标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价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7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153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鸿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B5号楼102网点
联系方式:176*****5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康健
电 话:176*****511
标签: 信息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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