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结果公告

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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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5-08 至 2024-05-09
撰写单位: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芦玲玲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75-3号

中标(成交)金额:970,000(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对本机构原有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与医保平台的数据对接。

服务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对本机构原有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与医保平台的数据对接。包括:门诊处方流转系统;进销存和全量数据上传接口;历史处方查询接口;事前事中监管系统;诊间支付接口;家庭医生签约接口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1、履约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30%,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70%。(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收。 验收程序:供应商须按照合同履行内容完成各项服务,验收程序应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验收程序。 验收报告:参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平台、热线支持服务: 1)免费提供各项技术服务支持,具有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服务人员,24小时 X 7天提供热线支持,服务电话: 须提供客服电话号码 2)客户服务中心技术支持:配备专职热线支持工程师,对设备在日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能够给予合理的解释及指导,提供快速诊断和技术服务及应用服务支持。 3)服务响应: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48 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嘉铭、梁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供应商成交价格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5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八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玲玲、许帅宏、刘戎、李馨悦、王一迪、王亚男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终稿).docx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门诊 医保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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