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九所两区食堂低值易耗用品配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七一九所两区食堂低值易耗用品配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11日23时59分59秒
本七一九所两区食堂低值易耗用品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E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七一九所两区食堂低值易耗用品配送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七一九所两区食堂低值易耗用品配送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湖北鑫菲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34.*****万元(人民币) | / | / |
2 |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33.******万元(人民币) | / | / |
3 | 武汉萍汉泽顺商贸有限公司 | 34.*****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湖北鑫菲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刘杨 | / |
2 |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舒俊 | / |
3 | 武汉萍汉泽顺商贸有限公司 | 刘春梅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湖北鑫菲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 |
2 |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3 | 武汉萍汉泽顺商贸有限公司 | / |
/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湖北鑫菲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武汉萍汉泽顺商贸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三、公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七一九所两区食堂低值易耗用品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标排序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日:
项目名称:七一九所两区食堂低值易耗用品配送项目
排序第一:湖北鑫菲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0元
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得分:92.45
排序第二: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4元
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得分:88.20
排序第三:武汉萍汉泽顺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0元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得分:74.50
昆明江泉商贸有限公司未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和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不满足资格评审表中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其投标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 19 号
联系人:孙虎
电话:159*****2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王金刚
电话:132*****225
电子邮件:wangjinga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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