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刘娘耀强奸案”鉴定服务项目中选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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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441*****724690*****300813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刘娘耀强奸案”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业主名称 海丰县公安局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服务金额 ¥5,910元
金额说明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066*****423
监督举报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广东粤东司法鉴定所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43-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服务 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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