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密财采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密财采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ZGL[CS]********
二、项目名称:密山市2024年村庄绿化苗木及栽植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全开日用百货商行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
被投诉人: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密山市东安街惠民小区一期10栋1006室
被投诉人:密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黑龙江省密山市光复路185号
相关供应商:密山市润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同心路(铁中小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密山市2024年村庄绿化苗木及栽植项目,编号:[******]TZGL[CS]********”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代理机构以我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环节为由,不受理我公司质疑,该行为违法。 (二)投诉事项:宝清县秀林苗木有限公司不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苗木生产相关资质,不符合中小企业对制造商要求,宝清县秀林苗木有限公司属于无效投标。 (三)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密山市润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注只准许经营,因此,不具备生产资格,属于无效投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关于投诉事项(一)。经查证,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二)。经查证,宝清县秀林苗木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三)。经查证,密山市润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原生产用地上培育的苗木可以继续出售。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一)、(二)、(三)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驳回投诉。
执法机关名称:密山市财政局
2024 年 05 月 09 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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