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人民检察院汽车销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T-宝鸡市

眉县人民检察院汽车销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T-宝鸡市

一、合同编号:HT-宝鸡市-2024-*****

二、合同名称:汽车销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宝鸡市-2023-*****

四、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眉县首善镇平阳街东段

联系方式:181*****029

供应商(乙方):宝鸡市金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平安路9号

联系方式:09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执法执勤用车 1(辆) ¥179,800.00 ¥179,800.00 购买执法执勤用车,18万以内,5门7座MPV小型客车

合同金额: 179,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3月27日

履约地点:宝鸡市金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05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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