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单位公车评估服务机构预中标结果
部分单位公车评估服务机构预中标结果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绥滨县部分单位公车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LJZS16H-0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LJZS16H-009
项目名称:绥滨县部分单位公车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绥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女士****-*******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LJZS16H-00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01日
成交日期:2016年06月13日
总成交金额:10.8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黑龙江吉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13号5层 | 10.8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景灿、衣永君、邢忠林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绥滨县部分单位公车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对绥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超标及取消的车辆进行评估
交货期: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数量:本批次拟评估约90台公务用车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公示
项目编号:HLJZS16H-009
项目名称:绥滨县部分单位公车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采购单位:绥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
公示起止日期:2016年6月13日 - 2016年6月15日采购内容:对绥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超标及取消的车辆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杨景灿、衣永君、邢忠林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单位的竞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三名为:第一名:黑龙江吉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二名:黑龙江辰星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第三名: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预成交单位,预成交单位为:黑龙江吉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预成交价格:108000.00 元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以上结果公示三天,相关单位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如无异疑,预成交单位即为成交单位,招标人将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成交备案手续。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
项目编号:HLJZS16H-009
项目名称:绥滨县部分单位公车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采购单位:绥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
公示起止日期:2016年6月13日 - 2016年6月15日
采购内容:对绥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超标及取消的车辆进行评估
评标委员会:杨景灿、衣永君、邢忠林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单位的竞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三名为:
第一名:黑龙江吉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二名:黑龙江辰星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名: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预成交单位,
预成交单位为:黑龙江吉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预成交价格:108000.00 元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以上结果公示三天,相关单位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如无
异疑,预成交单位即为成交单位,招标人将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成交备案
手续。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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