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灞桥基地消防安全整改劳务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JGS-2024-003)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灞桥基地消防安金整改劳务分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林中明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500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林中明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林中明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执照。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的资质。
3.投标单位为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库入库单位。4.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
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810109
中标候选人(陕西林中明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
前提出,未提出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
内做出答复,异议涉及事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人
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
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异议涉及事
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人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
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异议应通
过书面的异议函件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异议人的名
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②异议人具郁营业执照的,球营业执照腹印件③异议事项的基本
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④异议请求及主张:⑤异议人为采购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
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
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异议函件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
灞桥基地消防安全整改劳务分包项目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西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西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濡桥区席王街道柳巷288号
联系人:杜明
电话:18592057587
电子邮件:tieluxiaofan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2081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雷洁
电话:
15091449525
电子邮件:xaztbdlfgs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W(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限0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