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实施方案、建议书和项目一期融资可研编制服务 中标结果
象山区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实施方案、建议书和项目一期融资可研编制服务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GLZC2024-C3-******-GXJC
二、项目名称:桂林市象山区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一期融资可研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桂林市象山区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一期融资可研编制服务 | 桂林市象山区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一期融资可研编制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荣萍,莫尧源,王德(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采购代理协议双方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77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得分及排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得分92.67,排名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得分46.98,排名2;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得分39.99,排名3。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3)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连华
电 话:077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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