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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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5-09 至 2024-05-10
撰写单位: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婷婷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灾害常规预警监测及应急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

中标(成交)金额:2,664,000(元)

评审总得分:83.4(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0号

中标(成交)金额:1,049,736(元)

评审总得分:81.69(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供应商名称:国家海洋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中山区虎滩街55号

中标(成交)金额:2,450,000(元)

评审总得分:77.8(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蓝碳系统预警监测及碳汇监测

供应商名称: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青岛抚顺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2,575,000(元)

评审总得分:68.6(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控制

供应商名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沙河口区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中标(成交)金额:342,400(元)

评审总得分:73.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灾害常规预警监测及应急监测

服务类

名称:2024 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C********海洋服务)

服务范围:1.海洋生态灾害常规预警监测 1.1 赤潮灾害监测:在丹东东港、营口鲅鱼圈、营口白沙湾、盘锦辽河口、锦州港近岸海域、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共 7 个海域开展赤潮灾害预警监测,每个区域至少设置 3 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 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 5-9 月,每月 1 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 2 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 3 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1.1.2 绿潮灾害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在丹东东港、营口鲅鱼圈、营口白沙湾、盘锦辽河口、锦州港近岸海域、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共 7 个海域开展绿潮灾害预警监测,每个区域至少设置 3 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 5-9 月,每月 1 次。重点监测营口鲅鱼圈山 海广场附近海域,5、6、9 月份每月监测 1 次,7、8 月份每周监测一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 2 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 3 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1.1.3 水母灾害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在大连金石滩旅游景区、大连夏家河海水浴场、大连长兴岛红沿河核电站、营口白沙湾海水浴场、葫芦岛兴城海水浴场、绥中止锚湾海水浴场 6 个海域展开水母灾害监测,监测内容为水母生态灾害常规监测以及突发应急跟踪监测等。监测时段为 6-9 月,每月 1次,每个区域布设 3 个站位,6 个区域共计 18 个站位。 1.1.4 褐潮灾害监测:在褐潮灾害易发区域,辽宁绥中、大连长兴岛附近海域开展褐潮灾害预警监测。全年共监测 3 次,监测时段为5 到 7 月,每月一次,若发现指标异常时,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每个区域至少布设 3 个站位,2 个区域至少布设 6 个站位。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 3 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2.海洋灾害应急监测在常规预警监测中发现赤潮、 绿潮、水母、褐潮等海洋生态灾害后,或接到需方开展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通知后,按照相关规定要 求及技术标准,中标供应商在生态灾害发生海域,开展赤潮、绿潮、水母、褐潮等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直至生态灾害消亡。

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服务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任务。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工作。 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中标供应商开展生态灾害监测过程中,应留存监测影像资料,图片及视频必须包含监测时间、监测区域、区域坐标。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中标供应商应按月出具 CMA 监测报告。 中标供应商在编制报告中,必须对比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成果,进行趋势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行政管理建议。提交成果要求 4.1 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 4.1.1 赤潮灾害监测: (1)按月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 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 (2) 赤潮监测月报。 (3) 赤潮监测年度报告。 4.1.2 绿潮灾害监测 (1)按月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 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 (2) 绿潮灾害监测月报。 (3)绿潮灾害监测年度报告。 4.1.3 水母灾害监测: (1)按月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 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 (2) 水母灾害监测月报。 (3)水母灾害监测年度报告。 4.1.4 褐潮灾害监测: (1)按月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 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 (2) 褐潮监测月报。 (3) 褐潮监测年度报告。 4.2 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 (1)提交原始监测数据、图件、CMA 数据报告及监测照片等。 (2)应急监测简报。

服务时间:2024 年 11 月底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 603 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

服务类

名称:002包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C********海洋服务)

服务范围:在我省近海海域布设74个基础站位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监测任务在每年8月份实施。在现有趋势性监测工作基础上,根据近海生态分类分区结果,针对各生态区自然地理条件和生态特征,优化站位布局,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率,探索建立区域生态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报告以及数据集和统计分析产品

服务要求: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2007)》的相关规定执行;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工作;近海趋势性调查中标供应商开展监测过程中,应留存监测影像资料,图片及视频必须包含监测时间、监测区域、区域坐标;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出具CMA监测报告;中标供应商在编制报告中,必须对比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成果,进行趋势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行政管理建议。

服务时间: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且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时间节点严格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辽宁省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的进度要求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2007)、《海洋监测规范》(GB*****-2007)、《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069-2005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服务类

名称: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项目(003包)(C********海洋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辽宁海域入海河口、泥质海岸、砂质海岸、海湾、海藻场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服务要求:1、入海河口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河流输水输沙能力、滨海湿地、鱼类产卵育幼场所和洄游通道、水体环境等主要生态因素,上游水坝建设、陆源排污、捕捞养殖等人类活动,海平面上升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2、泥质海岸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岸线海岸特征、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种群结构、生物多样性等主要生态因素,海岸带开发利用、围海养殖等人类活动,岸线侵蚀、海平面上升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3、砂质海岸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岸线海岸特征、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种群结构、生物多样性等主要生态因素,海岸带开发利用、围海养殖等人类活动,岸线侵蚀、海平面上升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4、海湾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鸟类栖息地、水体环境、渔业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等主要生态因素,海岸带开发利用、陆源排污、捕捞养殖等人类活动,互花米草入侵、海平面上升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5、海藻场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指标:重点选取大型藻类沿海分布格局、海藻场面积、藻场群落结构等主要生态因素,陆源污染、海水养殖、海岸工程等人类活动,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

服务时间: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且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时间节点须严格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辽宁省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的进度要求。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2007)、《海洋监测规范》(GB*****-2007)、《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069-2005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遥感监测按照《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147.7-2013)执行。遥感监测数据采用最新的GF-1、GF-2、GF-6等卫星遥感数据。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蓝碳系统预警监测及碳汇监测

服务类

名称:蓝碳系统预警监测及碳汇监测(C********海洋服务)

服务范围:(一)盐沼生态系统预警监测。监测指标:重点选取盐沼植被密度和盖度、植被分布面积、生物群落结构稳定性以及生物多样性等主要生态因素,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互花米草入侵、入海河流径流量减少、海平面上升生态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二)海草床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监测指标:重点选取海草床分布面积、底栖生物群落结构、水体环境等主要生态因素,渔业捕捞、海水养殖、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互花米草入侵、台风风暴潮灾害、大型藻类竞争、沙滩底质变化等自然因素开展预警监测。(三)碳汇监测。监测指标:开展辽宁省盐沼、海草床生态现状遥感监测,掌握盐沼植被、海草床分布范围和面积。选取盐沼及海草床重点区域开展植被群落、植被碳库、沉积物碳库和碳埋藏速率监测,结合遥感监测结果,定量评估辽宁省蓝碳资源碳储量及固碳能力。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服务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任务。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工作。 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中标供应商开展生态灾害监测过程中,应留存监测影像资料,图片及视频必须包含监测时间、监测区域、区域坐标。 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中标供应商应按月出具CMA监测报告。 中标供应商在编制报告中,必须对比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成果,进行趋势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行政管理建议。

服务时间: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且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时间节点须严格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辽宁省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的进度要求。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2007)、《海洋监测规范》(GB*****-2007)、《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069-2005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遥感监测按照《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147.7-2013)执行。遥感监测数据采用最新的GF-1、GF-2、GF-6等卫星遥感数据。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控制

服务类

名称: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控制(C********海洋服务)

服务范围:对2024辽宁省海洋预警监测项目进行质量抽检,采取定向和随机相结合方式,对一线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测样品进行比测,跟踪检查预警监测质量。

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服务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任务。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工作。 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中标供应商应出具CMA监测报告。 中标供应商在编制报告中,对比送样单位的检测结果,分析送样单位检测结果是否准确,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服务时间:2024年11月底完成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2007)、《海洋监测规范》(GB*****-2007)、《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069-2005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颖、孙雅荣、张媛、吕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灾害常规预警监测及应急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48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858.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94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蓝碳系统预警监测及碳汇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4,84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控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继续依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刘立岩024-62789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24-62151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赵鑫悦           

电 话:024-31905999转8510、8503

十、附件

采购文件:TXJ-024-2024044 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20240416更正稿.doc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海洋生态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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