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务人员出行意外伤害保险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务人员出行意外伤害保险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ZZXM[GK]*******

二、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务人员出行意外伤害保险(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福州市五四路233号 522,900.00元 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务人员出行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人寿保险服务 保险 人寿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务 1年 人寿保险服务 522,9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钧
评审专家: 许飞月 、 郑季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比例1.5%。收取方式: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街口支行 账 号: 5919 0583 3810 1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务人员出行意外伤害保险:0.784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00分。

3、服务范围:提供公务人员出行的风险保障,统一为公务出行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公务人员提供健全统一的标准化出行保险保障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公共事务助理员、村级文员(党群工作者),采取无清单方式承保等,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凡责任明确、事实清楚,索赔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理赔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相应的款项支付到位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0层

联系方式:158*****72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航、东海霞

电话:0591-********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意外伤害保险 人员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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