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青秀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16: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惠珍,王建宁,梁丽明
总成交金额 ¥7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秋
项目联系电话 0771-*******
采购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韦秋0771-*******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39 号金悦大厦 B 座 20 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工 0771-*******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一、项目编号:NNZC2024-C3-******-GXZL(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4-C3-******-GXZL)

二、项目名称: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1号楼四层408号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7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地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为我院干警提供食堂用餐服务,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 1.严格按照国家的对食品、饮食卫生有关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管理。
2.严格遵照相关食品安全和其他法律法规等要求规范操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严禁违规使用燃料,确保安全用电,杜绝火灾事故;积极做好食堂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有效的做好防“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环境卫生。
3.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有权对双方签订的合同及供应商的承诺全面核对检验,对响应文件相关文件进行核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惠珍,王建宁,梁丽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联系方式:韦秋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39 号金悦大厦 B 座 20 层            

联系方式:何工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秋

电 话:  0771-*******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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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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