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维保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维保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志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2栋4层14号 201,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自贡市远东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5、6、7栋商业用房06号 266,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志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 以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为准 以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以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为准 201,000.00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自贡市远东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0.5T磁共振维保服务 整机包 1.本项目维保服务包含磁共振整机保修、定期机器维护、图像质量检查、备件更换、最新版本图像软件升级、人工费、差旅费、配件费等。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整机保修:整套磁共振成像系统设备备件(包含但不限于全部接收线圈、发射线圈、谱议、梯度功放、梯度电源、磁体、射频功放、前端箱、主机、空调、稳压电源、屏蔽室内照明、梯度线圈、显示器、鼠标、键盘等软硬件)的故障维修、保养、零备件更换。 3.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兼容鑫高益XGY-OPER-0.5T永磁磁共振系统(提供证明材料)。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技术支持要求:设备维护达到符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5.产品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服务所包含的常规备件需要满足原厂原包装备件,维修更换备件后的技术参数需要达到原厂技术要求,备件供应渠道必须为正规的合法合规的渠道,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和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满足生产厂商技术要求。 6.单证齐全:配件要求是原厂原包装及同型号的配件(发生备件更换时需提供所更换高质备件的原厂出厂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件),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和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满足生产厂商技术要求。若卖方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产地证明、原厂合格证明、报关单等商检证明。 7.开机率:服务期内保证95%的开机率(停机时间少于5%)。 8.维保期内,如采购人无报修,成交供应商应安排工程师对设备进行每季度一次的维护保养。 9.服务机构提供24小时365天维修服务热线支持,维修技术专家提供远程在线技术支持,维修诊断和专家在线临床应用支持。如需到现场维修, 须安排具有维修资质的工程师,并于1小时内到场。 10.工程师到现场协助医疗器械检测所检测各项指标,若有任何指标达不到指定要求,及时更换配件和进行调试,直至合格。 11.维保期内,不计年限,须保持图像质量一直满足企业标准及同行业标准。 12.提供设备软件版本安全升级服务,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13.按照国家相应管理规范标准,每次维修、维护后编制纸质维修、维护报告,并在报告中有每次维修、维护的现场操作图片,以及提供年度设备运行情况分析和维护报告。采购人每年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范围、响应时间、维保质量、服务态度等按照考核方案由医学装备办公室及放射科进行综合考评,对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处罚、取消维保资格等措施。 3年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队 266,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媛媛(采购人代表)、邱儒兵、段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的计算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为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计算后若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以转账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公司名称:四川省德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南湖支行银行账号:2210 1101 0400 *****银行行号:1036 5501 0117咨询电话:081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666号

联系方式:0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德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1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璐

电话:0813-*******

四川省德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0日


标签: 医疗设备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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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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