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176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泉东路与护城路交叉口西200米

成交金额:陆拾玖万玖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提供司法警务辅助服务。

服务要求:完成项目管理、信息维护、信息宣传、中间库管理、立案事务辅助等服务。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志、高梅、孙润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标准计取,收费金额1.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64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4年5月10日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176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泉东路与护城路交叉口西200米

成交金额:陆拾玖万玖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提供司法警务辅助服务。

服务要求:完成项目管理、信息维护、信息宣传、中间库管理、立案事务辅助等服务。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志、高梅、孙润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标准计取,收费金额1.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64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司法警务辅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