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大厅A区部分中央空调更换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大厅A区部分中央空调更换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大厅A区部分中央空调更换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大厅A区部分中央空调更换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春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74-76号
成交金额:肆拾捌万捌仟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肆拾捌万捌仟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大厅A区部分中央空调更换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泾县政务服务大厅A区部分中央空调进行更新、维修、清洗保养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分项报价表所列内容 服务要求:提供设备全年的维保服务及日常应急维修 服务时间:30日历天完成维修改造,并提供2年维保 服务标准:满足政务服务中心日常使用要求,且满足国家规范和相关行业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文华、余刚、唐翔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5000元包干收取。
2.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史先生0563-*******、杨先生152*****51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杨先生
电话:0563-*******、152*****515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
标签: 分中央空调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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