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结果的公示
天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对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的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土地复垦进行总体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概况
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天等县宁干乡、东平镇,临时用地范围共占地35.2506公顷;主要用于建设表土场、堆料场、拌合站等。
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天等县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临时用地使用到期后应对损毁土地进行土地复垦,预期复垦总面积9.8268公顷,其中旱地5.4671公顷,灌木林地0.7115公顷,其他草地3.3923公顷,农村道路0.0409公顷,采矿用地0.2150公顷。复垦率达到100%。
经核实,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按照《方案》并结合土地权属人的意愿对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损毁范围已进行了表土回填、土地平整、林地种植等措施,已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基本符合相关要求。目前,土地已移交土地权利人。
三、总体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复垦项目损毁的土地经复垦已恢复可供利用状态,对该项目土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8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及电话:天等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田长股0771-*******
联系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76号
附件: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No2合同段第二批土地复垦验收地块情况表
天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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