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省聚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547,000.00元 | 93.29 |
采购包1(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聚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培训服务 | 永春县高素质农民培训 | 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8号)部署要求的文件、永农发〔2024〕41号文件要求执行。 | (1)项目实施前,中标人应制定科学可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每期开班前,由中标人提早一周将开班申请报告呈送采购人审核。开班申请报告应具体说明学员招收情况、培训课程设计、培训场地落实及师资聘请等情况。 (3)项目实施中,中标人应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包括学员签到、远程监控、影像记录、线上管理、安全保障、通讯稿件(图文)提供等。 (4)培训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做好中标项目完成情况的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和10分钟的PPT)和项目审计报告,并按班次收集整理培训材料,每个班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教学计划、课程表;②教材(书本)、课件PPT(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③培训台账(经学员签名);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⑤培训现场照片;⑥学员签到表;⑦《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 (5)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资金使用等政策要求有新的变化,则按最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 项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8号)部署要求的文件、根据永农发〔2024〕41号文件要求执行。 | 547,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赵兰 |
评审专家: | 江宜博 、 潘进仲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依据下列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账号:3505 0165 6507 0000 156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82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
联系方式:0595-********
项目联系人:周小军
电话:0595-********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0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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