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咸宁市本级中心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QT-*********

一、招标概况

<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于 <2024年04月11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06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05月06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咸宁市丰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鄂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黄冈强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00> <*******.0000> <*******.0000>
质量(如有)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级相关规范、条例要求。>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级相关规 范、条例要求。> <合格>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60> <60> <6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游磊> <何杰> <陈波>
证书名称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证书编号 DF********* DG********* DF*********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5月10日>至 <2024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地址:<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30号>
联系人:<周轶文>
电话:<186*****571>
2、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大道北侧同惠广场1幢1单元21层2108号>
联系人:<钱进波>
电话:<186*****696>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
联系人:<综合执法科>
电话(传真):<07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工程 初步设计 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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