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桥至托儿岭段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测量二次成交公示
东风桥至托儿岭段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测量二次成交公示
信息时间:2024-05-11 10:24
一、项目编号:AHMY-*******
二、项目名称:S332东风桥至托儿岭段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测量(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连云港国图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8号至善楼803/805室
成交金额: 壹拾贰万捌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S332东风桥至托儿岭段公路建设工程起于单龙寺镇东风桥村,自西向东经西溪,终点位于霍山县界托儿岭,与舒城县接壤,总建设里程约17.3公里,建设标准: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米,双向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约5座(重建2座、新建1座、利用现有桥梁2座),项目建安投资约2.2亿元。本次测量约15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中标后30历天(后期同步施工工期)。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人)和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8*****782、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38号
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方式:188*****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与儿街路淠河新区33号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0564-*******
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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