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JZFCG-C*******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信阳市卓群办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道大拱桥路50号
被投诉人1: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北塔16楼
被投诉人2: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会大厦
四、投诉事项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的答复内容无视法律明文规定,拒绝修改磋商文件,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事实依据:印章行业本身就是特定行业,经营此类行业需要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磋商文件中商务评分标准要求的业绩合同不合理,要求给予废除,代理公司答复不满意,无视法律明文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依据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分析意见书》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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