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漕20.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预中标结果
运漕20.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预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马鞍山市 | |
项目名称 | 含山皖能运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运漕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
含山皖能运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运漕20.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含山皖能运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运漕20.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项目(项目编号:0068-16LXJL*******),于2016年6月13日上午10时,在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楼801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南君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和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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