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项目其他教育服务采购项目4成交公告
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项目其他教育服务采购项目4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210*********-XM001
二、项目名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项目其他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0.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
中标金额:20.2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 | 911*****726******L | 20.2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68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1 | 20.2万元 | 20.2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左、柯红岩、俞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方法和标准,以服务类标准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请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未成交通知书,并请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2.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
银行账号:623*****990********
3.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第4包:¥3,030.00元;
4.第4包成交供应商: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6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联系方式:蒋旭、陈清、丁玲、陆炜、杨硕、谢杰、韩寿国、高帆、杨轶,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陈清、丁玲、陆炜、杨硕、谢杰、韩寿国、高帆、杨轶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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