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总氮采购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总氮采购

监督部门
兴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项目名称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总氮采购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性质
国有企事业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11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5-1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兴城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邮箱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民安路27号楼1单元301
联系人
刘正铎
电话
邮箱
lnyh******@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鑫隆科技有限公司 92.64 2,840.00元 40万COD 365
2 鞍山市天成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4.88 1,900.00元 Q/ATS32-2012 3
3 辽宁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65.04 2,835.00元 40万COD当量 365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鑫隆科技有限公司 刘伏兰
2 鞍山市天成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吴洪霞
3 辽宁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韩景杰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鑫隆科技有限公司 [无]
2 鞍山市天成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无]
3 辽宁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无]


*****"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lntb.gov.cn/#/cWinCandidatePublicity?i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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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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