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2024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2024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2024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和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中国北方大健康产业园二期13栋
中标(成交)金额:297,530(元)
评审总得分: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2024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抚示范区2024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项目(C********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辽 农 办 畜 发 [2024] 79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病种监测工作。口蹄疫、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猪瘟、非洲猪瘟、新城疫、圆环病毒、伪狂犬等动物疫病监测和净化相关的采样、检测、评估、分析。完成3000个检测项目,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要求:通过科学设计监测方案,全面掌握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分布状况和流行态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在样品采集、检测环节、结果报送各环节需要有质量保证。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规定,开展实验活动。 第三方监测机构依据省监测计划,与各级疫控机构密切配合,完成样品采集、检测、信息报告等任务。检测为阳性样品,应当立即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向所在的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按提交相关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开展复样检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勋生、陈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2024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中的服务类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46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实、王洪林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抚示范区2024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项目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2024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和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1.png
2.其他: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_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