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评估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评估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评估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QSGS-FW-014)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评估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电话:147*****226)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349-*******
公示期限:2024年5月13日15时30分至2024年5月16日15时30分
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评估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元(含6%增值税专票)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文国华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元(含6%增值税专票)
服务型项目 | 服务内容 | 评估费用(元) | 备注 |
资产评估 | 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原值*******.76元;周转材料1批,原值********.5元。 | *****.7 | 含评估所需的人工、设备、交通住宿及专家评审等-切相关费用,税率6% |
备注:报废资产评估原值为暂估值,以实际评估的资产原值为准。如果原值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分别出具报告。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供应商(山西文国华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标签: 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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