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速递部“多多买菜”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速递部“多多买菜”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速递部“多多买菜”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速递部“多多买菜”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B*********,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多多买菜”连云网格仓团购项目,该项目主要承担社区团购进口货品的分拣、配送和项目经理(客服)工作。目前拟合作12条运作线路,2条线路为机动车配送,10条城区线路为三轮电动车配送。
1.2 合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项目总预算:约120.17万元(含税)。其中配送费用约70.2万元(含税)(占比约58%);分拣费用约41.52万元(含税)(占比约35%);项目经理(客服)费用约8.44万元(含税)(占比约7%)。
1.4 项目设置限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价格含场地租赁、设备、耗材、车辆、人员、税费、项目经理(客服)的社保等所有费用)。
1)配送服务: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件) | 权重(%)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 总占比 | |
区间 1 |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0.55万 | 17% | 0.322 | 58% |
区间 2 | 0.55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0.7万 | 49% | 0.288 | |
区间 3 | 0.7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 34% | 0.269 |
2)分拣服务: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件) | 权重(%)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 总占比 | ||
区间 1 |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0.55万 | 17% | 0.206 | 35% | |
区间 2 | 0.55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0.7万 | 49% | 0.170 | ||
区间 3 | 0.7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 34% | 0.151 |
3)项目经理(客服)服务:
工作内容 | 月工作时长(小时)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小时) | 总占比 |
项目经理(客服) | 203 | 34.64 | 7% |
注:(1)供应商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2)实际结算时按照当月日均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计件单价进行结算。
(3)中标供应商合同期内使用的仓库面积、设备、生产耗材等,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购买发票或收据进行结算,种类、数量及金额少于技术服务规范规定的,将对相应费用进行扣减。
(4)若甲方因为工艺流程改造或自有人员盘活,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调整服务人员,费用金额根据中标价格结算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能够提供业务外包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5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类似配送或分拣业务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请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及结算发票须带到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11)供应商需承诺为本项目配置车辆容积5立方米及以上厢车(包括金杯、依维柯等)至少2辆及电动三轮车至少10辆,业务量旺期考虑备用车辆。三轮车车厢高度在1.8米(车厢尺寸长180-220cm,电池组电压60v-72v,续航里程不低于60km),驾驶人员熟练驾驶相关机动车,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厢车C照及以上,三轮车D照)。(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需提供适用于货品分拣、卫生条件良好,水电齐备且仓库门前利于进口盘驳车辆调头,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仓库。(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qq.com):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拟)(附联系人电话);
②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信用中国网站上的查询报告(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⑤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采购人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南极南路9号304办公室)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98*****929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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