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绿岛新区支路工程(1#路)中标公示
重庆绿岛新区支路工程(1#路)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16年6月16日— 2016年6月20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绿岛新区支路工程(1#路)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4423 | ||||||||
招 标 人 |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风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涪陵荔枝建筑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天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风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637.964421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公管办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6月16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绿岛新区支路工程(1#路)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绿岛新区。
2.2 工程规模:绿岛新区支路工程(1#路)道路起点桩号为K0+023,终点桩号为K0+401.547,道路全长约378.54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8m,双向两道,设计速度为20km/h。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电力、照明、给水、燃气、通信、交通工程等。
2.3工程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823.18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绿岛新区支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重庆绿岛新区支路工程施工图变更设计》中1#路从起点桩号K0+023到终点桩号K0+401.547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其中:给水、燃气、通信工程只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及弃渣外运,其余内容未包括;电力工程包括除电缆敷设外的全部内容;人行道绿化包括除绿化植物外的全部内容。
(2)对招标范围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翻挖换填暂按32352m3计算;弃渣运距暂按7km计算,借土运距暂按7km计算;经现场勘察,发现地貌已发生较大变化,土石方暂按设计施工图计算;管沟土石方开挖土石比按4:6计算;水稳层按商品水稳层计算;人行道绿化植物未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现场开挖出的含建筑垃圾的土石方不得用于路基填筑,路床向下翻挖出的建筑垃圾也不得用于回填,须借土填筑;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按1台1 m3以上挖机、1台压路机和1台90kw以内的履带式推土机计算;道路平基土石方开挖、翻挖土石方开挖和借方土石方开挖按全费用单价13元/m3(含1km运距)计算,增运土石方运输费按3.28元/m3.km计算,道路平基土石方回填碾压、借方土石方回填碾压(翻挖部分)按全费用单价4元/m3计算;道路平基土石方开挖、翻挖土石方开挖和借方土石方开挖全费用单价均按土石方综合考虑计算,不按设计施工图土方计算;鉴于设计施工图地貌与现状不一致,故拆除混凝土旧路面工程量、拆除轻质围挡工程量、拆除砖砌围墙工程量、拆除景观柱子工程量、拆除人行道工程量、拆除喷泉钢筋混凝土工程量、拆除物弃渣运输7km工程量、土石方开挖(含1KM运距)工程量、土石方增运6KM工程量、借方土石方开挖(含1KM运距)工程量、借方增运6KM工程量、翻挖部分土石方碾压回填工程量暂按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回复工程量计算。(详见绿岛新区支路工程(1#路)暂定量部分全费用报价表)。
(3)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6月15日11时30分开始受理,2016年6月15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2016年5月29日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2016年5月31日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重咨大厦A栋1702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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