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应急管理局其他履约验收公告

惠水县应急管理局其他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522*****593093*****704**********

二、合同名称:惠水县应急管理局新购政府专职队消防车和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QZB2023-CG42

四、项目名称:惠水县应急管理局新购政府专职队消防车和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二组团二楼应急局

联 系 方 式:0854-*******

供应商(乙方):江苏正阳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高港区创新大道39号(联东U谷泰州智造科技谷8幢02室)

联 系 方 式:139*****8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以及最高限制单价(详见《供货清单》)

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产品或产品附属部分未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若甲方因此涉及诉讼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赔偿金、律师费、评估鉴定费等)。 2.乙方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文件、本合同关于产品数量、质量的要求。产品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 本项目质保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产品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 4.乙方交付的产品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交付。因产品生产厂家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进行变更或对产品升级换代的,乙方应提前3日向甲方提交书面说明,甲乙双方对该产品是否进行替换采购重新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乙方应保证将产品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 6.乙方保证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

服务地点:惠水县消防队

七、验收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杨璐、唐力、田维舟

九、验收意见:经现场检查,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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