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安徽省巢湖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巢自然资规公告〔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安徽省巢湖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巢湖市东风路43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三、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安徽省巢湖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安徽省巢湖市苏湾镇境内,行政区划属巢湖市苏湾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51′31″,北纬31°52′29″。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矿区面积0.7812平方千米,安徽省巢湖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由14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1区 | |||||
拐点 | X坐标 | Y | 拐点 | X坐标 | Y |
1 | *******.907 | ******.974 | 9 | *******.460 | ******.956 |
2 | *******.961 | ******.043 | 10 | *******.713 | ******.085 |
3 | *******.525 | ******.452 | 11 | *******.829 | ******.454 |
3" | *******.507 | ******.379 | 12 | *******.327 | ******.834 |
7 | *******.924 | ******.659 | 13 | *******.207 | ******.196 |
8 | *******.123 | ******.293 | 14 | *******.105 | ******.863 |
矿区面积:0.7135Km2,开采深度:由+191.33m至+20m标高 | |||||
2区 | |||||
3" | *******.507 | ******.379 | 6 | *****30.101 | 581008.837 |
4 | 3528165.061 | 580682.981 | 7 | *******.924 | ******.659 |
5 | 3527971.150 | 580900.563 | |||
矿区面积:0.0677Km2,开采深度:由+187.50m至+50m标高 |
特别告知:本次出让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五)资源储量:依据《安徽省巢湖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探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本次出让安徽省巢湖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为4275.89 万立方米(合11373.85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为1057.78 万立方米(合 2813.68 万吨),控制资源量为1366.02 万立方米(合 3633.61 万吨),推断资源量为1852.09 万立方米(合4926.56 万吨);矿区范围内另有共伴生矿产(剥离物)总体积为1382.94万立方米一并出让。
(六)开采标高:1区开采标高+191.33米~+20米;2区开采标高+187.50米~+50米。
(七)出让年限:12年(含基建期1年),自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拟设矿山生产规模980万吨/年。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人资质要求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的有关要求。
2.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3.本次挂牌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
4.竞买人须提供1亿元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接受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竞买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竞买人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12个月,保函受益人为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未竞得人可于挂牌结束后前往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退保手续。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请选择以下任意一家银行),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①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②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90195055559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二)竞买人承诺
1.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
2.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五、出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8日17:00。
(三)挂牌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7日10:00(工作日)。
(四)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网上地址:https://ggzy.hefei.gov.cn/
六、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和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方式
(一)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详见公告时间。
(二)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电子服务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 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人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竞买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和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竞买保证金凭证扫描件。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电子转账凭证。竞买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报名无效。
5.采矿权竞买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挂牌文件。
注:1.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及报名材料上传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报名、文件获取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3)。
2.竞买人一旦参与报名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出让活动。
七、出让起始价、增价规则以及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
安徽省巢湖市大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50000万元,最小加价幅度为500万元,每一最新报价的加价幅度须为最小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结束后,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特别约定
(一)该采矿权开采涉及矿权安全距离及生产涉及房屋、厂房、线杆、坟冢等拆迁补偿,土地、林地征收、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据实支付。
(二)采矿权出让合同生效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矿区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按国家相关规定预存基金,并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并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四)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矿区临时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无补偿。采矿权有效期内,若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需要,需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置。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二、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一经确认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平台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竞得人在通知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该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二)竞买人应全面仔细了解矿业权详细情况和要求,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它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也可咨询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
2.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s://www.chaohu.gov.cn/public/column/18931?type=2);
3.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hefei.gov.cn/)。
咨询联系人:姚主任 联系电话:0551-82372931
报名联系人: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石工
联系电话:0551-6622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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