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产教融合中心一期项目监理合同
秦汉新城产教融合中心一期项目监理合同
招标项目名称 | 秦汉新城产教融合中心一期项目监理 | 招标项目编号 | E**********j2du97 | ||||||||||||
标段名称 | 秦汉新城产教融合中心一期项目监理 | 标段编号 | E**********j2du97vrw001 | ||||||||||||
合同甲方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创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同乙方 | 陕西林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秦汉新城产教融合中心一期项目监理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4年3月11日 | ||||||||||||
合同价款 | *******.00元 | 合同期限 | 1 | ||||||||||||
其他信息 | 协议书 委托人: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创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 陕西林华建设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秦汉新城产教融合中心一期项目监理 2、工程地点: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北片区,兰尚路以北,正阳三路以东,正阳四路以西。 3、工程规模: 项目用地约42.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多功能厅等相关教学配套设施。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新苏,身份证号码 610*****600*******,注册号:********。 五、监理酬金 本工程监理酬金暂以所监理工程施工估算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 *********元为计费基数,按中标费率0.65%计算,暂定施工监理费合同额为壹佰玖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00 元),最终以实际施工监理工程审核确认的竣工结算总造价为计费基数,按中标费率结算监理报酬(同期支付时监理人提供等额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 六、监理期限 本合同自 / 年 / 月 / 日开始实施(以甲方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至施工工期结束(本工程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如工期延长,监理期限同步延长,费用不变。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但不免除工程保修期内相关义务。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24年3月11日。 2、订立地点:秦汉新城兰池大厦 3、本合同一式 拾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 |
相关附件: |
产教融合中心(合同).pdf |
更名文件.jpg |
标签: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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