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局广安区乡村振兴局年“乡村振兴保”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局广安区乡村振兴局年“乡村振兴保”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万盛东路173号 | 1,669,48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局2024-2025年“乡村振兴保”项目 | 按照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局2024-2025年“乡村振兴保”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范围执行 | 按照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局2024-2025年“乡村振兴保”项目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 按照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局2024-2025年“乡村振兴保”项目磋商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 1,669,480.00 |
冯永健(采购人代表)、王有虹、舒建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3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136*****675
名称: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市辖区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14幢 306号
联系方式:173*****565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73*****565
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3日
标签: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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