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禁驾!昆明海某某等3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犯罪

终生禁驾!昆明海某某等3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犯罪

2024年4月昆明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5月13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升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向社会曝光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安全驾驶。

  2024年4月,海某某等3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法条链接

  什么是“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哪些情形下会被终生禁驾?

  情形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情形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昆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终生禁驾意味着驾驶人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失去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被终生禁驾者将被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如再驾车上路,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无证驾驶”的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曝光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生命珍贵且脆弱,请遵守交法、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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