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4年度湖溪可采区开采权出让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4年度湖溪可采区开采权出让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4年度湖溪可采区开采权出让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4年度湖溪可采区开采权出让项目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清远市鸿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05-13 |
合同名称 | 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4年度湖溪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 | ||
---|---|---|---|
招标人名称 | 清远市水利局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007******M |
中标人名称 | 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95*******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清远市水利局 | 合同金额 | ******** |
合同单位(甲方) | 清远市水利局 | 合同单位 | 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年) | 1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3-12-25 |
质量要求 | 3.4采砂作业安全要求(1)不论何种原因,发现采砂作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或他人合法权益时,中标人应立即停止采砂作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事态扩大造成更大损失,并立即通报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等问题,双方另行处理。(2)中标人因违反河砂开采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或《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实施采砂作业,危害水利、交通等工程设施安全和航运安全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应遵守河道采砂管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4)中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污染,维护河道生态环境。(5)为防止河道采砂对两岸防汛安全造成影响,每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紧急防汛公告,紧急防汛期即为禁采期。 | ||
合同主要内容 | 湖溪采区长1750m,平均宽286m,开采面积69.2万㎡。控制开采高程9.9m,平均开采深度2.4m,控制采砂量120万m3。采区采砂范围控制坐标为:A(*******.665,********.024)B(*******.101,********.150)C (*******.525,********.563)D(*******.774,********.298)E (*******.916,********.359)F(*******.106,********.169)G(*******.831,********.901) | ||
其他内容 | 无 |
标签: 湖溪可采区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